5月9日,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金玲帶領調研組,對全縣2018年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調研。
副縣長趙宏偉,縣自然資源局、吉林前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、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相關同志陪同調研。
調研組深入松原市民康醫用垃圾處理有限公司、江南供熱處十號站、松花江城市飲用水源地,對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、20蒸噸以上非電燃煤鍋爐污染防治設施改造情況、松花江城市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違規項目清理工作進行調研。
調研組聽取了全縣2018年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工作完成情況匯報。
2018年,我縣認真執行環保法律、法規,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,深入實施環境保護大提升行動,集中抓好突出環境問題排查整改,大力開展生態環境建設,全縣環境質量顯著改善,松花江、嫩江水質保持Ⅲ類水體。我縣全力做好中央、省環保督察整改工作;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果明顯;環境執法能力和日常監管水平不斷提升;環境應急綜合處置能力穩步提高;扎實推進全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。
調研組對全縣2018年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工作完成情況給予肯定。希望相關部門進一步增強環境保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,一如既往的把各項工作抓好、抓實,推動全縣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提升。(王宇東)